南非的煤矿安全和矿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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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是全球最大的采矿国:南非的矿业公司主导了全球许多采矿部门。南非是全球最大的金和铂金生产国,也是主要的贱金属和煤矿生产国。南非的钻石行业在全球排行第四。
2004年,矿业部、]直接雇佣了457,371名员工,据估计另有20万人受雇于相关行业;矿业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4%,约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8%。
1) 南非矿业法律
南非的基本煤矿安全和健康法规是《矿业健康与安全法》(MHSA),于1996年作为第29号法案实施,其后进行了几次修订。该法规是一份综合法规,内容涵盖员工的重要权力,
如有权要求工作场所在可行的条件下尽量安全,知情权;有权通过员工代表(矿区有20名或以上员工)和安全和健康委员会(拥有100名或以上员工的矿区)参与工作场所决策;若
员工认为工作场所不安全,则有权拒绝在该处工作;建立矿区健康与安全检查组;建立三权分立的矿区健康与安全委员会。
该法规还规定员工有义务照顾自身以及其他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履行风险管理,提供健康与安全监督系统以改善健康。雇主则需为暴露在有害健康的环境中的员工建立并维持
套医疗监督系统。该法案还要求当员工离开矿区时,雇主应向员工颁发份离职诊断书,清楚证明该员工是否患有职业病。
由于采矿环境日益恶劣,职业病直是南非矿业部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职业病不仅对于矿工的健康以及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的能力有负面影响,还会大大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
。更有甚者,还会对工作场所的生产力和工作性能产生负面影响。肺病属于1973年颁布的《矿区和工作职业疾病法》(ODMWA)中规定的职业病。据报道,仅1998至2003年间,肺病的
赔偿费用总计便超过7,040万美元(5.5亿人民币)。法规包括旨在预防采矿事故和采矿相关疾病的措施。
2) 矿区健康和安全
按照1996年颁布的《矿业健康与安全法》的规定,矿产能源部(Department of Mineralsand Energy)建立了矿区健康和安全检查组,负责保护在矿区从事采矿活动人员的健康
和安全。检查组由首席检察官负责并兼任矿区健康和安全委员会(MHSC)和采矿资格管理局(MQA)的董事会主席,前者为部长提供矿产能源健康和安全事宜的建议、协助员工发展;后
者负责职业健康和安全专业认识的教育、培训和认证。
有记录表明过去十年中,按照死亡人数和死亡频率( FFR)(即每百万工时的死亡人数和损失工时的受伤人数)评估,矿业安全性能不断稳步提高。
总死亡人数从1984年的778人、巅峰时期(1986年)的855人减少到2004年的246人。相应的死亡率(每1,000名员工中的死亡的人数)也从1984年的1 12降低到2004年的0 56,
二十年间降低了50%。
总受伤人数大量减少,从1984年颠峰时期的15,745人减少到2004年的4,301人二十年间降低了近73%。然而如果考虑到总工时,尽管相应的受伤率下降幅度较为可观但下降速
度较低从1984年颠峰时期的23到2004年的9. 63,降低了近42%。
任何公司或机构最有价值的单项资产即是人力资源。在工业环境中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免受不必要的危害应该是每个组织的首要目标。在现代社会,必须从人道主义精神和
企业整体福利的角度来考虑这点。须知, 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系统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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